1、无罪辩护典型案例
李某某涉嫌诈骗案,涉案金额数十万元,公安机关最终采纳张辉、张媛媛律师的法律意见,对嫌疑人未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无刑事责任。
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数亿元,检察院采纳张辉、张媛媛律师“无犯罪故意、证据不足”等辩护意见,对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3000余万,检察院采纳张辉、张媛媛律师“证据不足”意见,对嫌疑人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孙某涉嫌寻衅滋事案,检察机关采纳张媛媛律师的法律意见,对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张媛媛律师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后,最终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直至12个月期满被解除取保候审。
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张媛媛律师先后向检察院提交6份辩护意见,检察院采纳张媛媛律师的辩护意见,未批准逮捕后最终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罪轻辩护案例
唐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公诉机关采纳张媛媛律师关于赌资认定的辩护意见,最终在起诉书中将涉案赌资降至七万余元,刑期直接从三年以上降低为一年一个月。
金某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案,涉案金额达上百万万元,经过张辉律师、赵纪星律师的积极辩护,法院最终仅判决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王某某涉嫌行贿罪案,涉案金额数百万元,二审采纳张辉律师、周若琪律师“事实不清、罪名不符”的辩护意见,改判罪名为受贿罪,二审判决比一审减轻半年。
梁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检察院建议量刑两个月,经过辩护人张辉律师、张媛媛律师的积极辩护,最终法院判决拘役一个月零十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