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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郭某、赵葵诉山东某电力装备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向某大型央企作出履行通知书,限令某大型央企向申请执行人郭某、赵某履行对被执行人山东某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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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来律师成功代理某大型央企与山东某电力装备公司执行异议纠纷案在山东高院申诉成功
发布时间:2021-08-02 0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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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郭某、赵葵诉山东某电力装备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向某大型央企作出履行通知书,限令某大型央企向申请执行人郭某、赵某履行对被执行人山东某电力装备公司所负的到期债务。  

某大型央企对上述履行通知书不服,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驳回某大型央企异议请求。某大型央企不服,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了某大型央企的复议申请。  

蔚来律所接受王某委托后,指派田强律师担任某大型央企的代理人,并由业务助理刘磊参与配合完成辅助工作,认真研究案件材料,发现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及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上述执行裁定书,存在以执代审的错误,随后代理某大型央企依法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  

田强律师团队围绕该主要观点积极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并同时提交了其他有力证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蔚来律师的代理意见,决定撤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及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上述裁定。本案难度较大,申诉的成功概率极小,但蔚来律师凭借多年积累的丰富执业经验,扎实的业务功底,成功为当事人申诉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十分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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